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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失蹤多久才可去報失蹤人口? 人失蹤24小時以上才可以受理失蹤、行方不明人口報案與撤銷查尋流程
步驟一: (一)、繳交最近相片二張。 (二)、戶口名簿。
步驟二: (一)、轄區派出所受理。 (二)、填具受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。 步驟三:將受理表傳真至總局勤務中心輸入電腦。 步驟四:受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乙件送分局四組。 步驟五:轉轄區分局及戶政事務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