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保險套惡搞小三 小三反告公然侮辱罪?
2015-09-18
天天(化名)因為懷疑丈夫和一名少女搞外遇,於是寄出一封內有一枚保險套的信給少女,但收件地址卻是少女上班的地址,其同事拆開後,發現內有一封給少女的信和保險套,於是將其交給少女,隔月,少女母親在上班處也收到了一封信,其信是寫著少女的名字字條,於是少女受到母親的質問,問她在外面到底做錯什麼事?讓少女深感名譽受辱,於是對天天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。應訊時天天表明非她所寄,而相驗筆跡和指紋也非天天所有,故無法證實此兩封為天天所寄,雖然此行為已危及少女的名譽,但因為此事並不到公然程度,故此訴也不構成公然侮辱罪,檢方也不予將天天起訴。
台北徵信聯合中心蒐證調查專家論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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